日本战犯沟口嘉夫自供:对数十中国爱国者执行死刑

2014年08月13日 11:18:57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

沟口嘉夫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 中央档案馆13日公布了日本战犯沟口嘉夫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据沟口嘉夫1954年8月、1956年6月笔供,他1910年出生,日本长崎县人。1933年10月来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哈尔滨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等职。

    重要罪行有:

    1943年3月-6月,“我在巴彦对中国人爱国者9名处了死刑,另外有4名在讯问当中死在监狱内,所以我共计杀害了13名。”

    1945年5月,对因袭击伪满警察署而被逮捕的“中国人爱国者26名予以起诉,其中9名求刑死刑”,7月10日对9名死刑者执刑。

    1945年6月,对被捕的“中国人爱国者30名予以起诉,并提出了3名处死刑”。“8月10日至13日间,在哈尔滨道里监狱内,对该3名中国人爱国者执行了死刑,加以杀害”。

    1945年6月,起诉被俘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指战员、抗日救国人员等35人,“提出了对孙国栋队长等15名死刑,20名处15年以上徒刑的求刑”。“同年8月10日至13日,在哈尔滨道里监狱对孙国栋队长等15名执行了死刑,加以杀害”。

01009008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1205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