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名日战犯70年前在武汉受审 系东京审判组成部分

2016年02月20日 09:08:11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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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审判第一案

  “宪兵宫地春吉杀人案”

  庭审摘录

  1946年6月26日上午11时,武汉军事法庭公审日本战犯宫地春吉等4人,记者及旁听者共约百人,还有许多人站在门窗外遥看庭审现场。宫地春吉被诉于1934年4月间开枪杀害蔡甸人叶朝会,并抛尸水中。

  庭长问宫地春吉

  问:你多大年龄?

  答:26岁。

  问:你是什么地方人?

  答:日本静冈县人。

  问:做过什么事?

  答:宪兵派出所上士所长,维持治安。

  问:家里有什么人?

  答:父母和嫂。

  问:受过什么教育?

  答:高小。

  庭长再问宫地春吉

  问:你为什么要杀叶朝会?

  答:第一,他欠缴7担军粮,而他多收了4担;第二,他强占新新澡堂;第三,他冒充宪兵队稽查名义,敲诈老百姓。

  问:是谁向你告发的?

  答:新新澡堂老板。

  问:多收军粮有何证据?

  答:听人说。

  问:敲诈和冒充有何证据?

  答:有被害的3个保长告发。

  问:杀叶朝会报告过上级吗?

  答:在杀前3天,我把他的罪状让中丸报告给了分队长。

  问:报告后,得到什么指示?

  答:中丸叫我严重处分。

  问:有没有说枪毙?

  答:叫我严重处分,我就把他枪毙了。

  问:严重处分是否就是枪毙?过去有没有同样事实?

  答:没有。

  问:为何把尸体丢在水里?

  答:毛毯包了,外边还包有草包。

  问:谁包的?

  答:我和中国警察,绳是高井带来的。

  问:丢在水里的时候,你同去没有?

  答:我和高井一路去的。

  问:丢在大河里?

  答:是丢在汉江水里。

  (据《武汉解放战争史料》 记者 万建辉 整理)

  检察官自述当年审判经过

  最大困难是取得确切罪证

  检察官自述当年审判经过

  最大困难是取得确切罪证

  (记者 万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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