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新型军国主义成势为患的当下,如何继续“未完结的正义审判”?80年前那场和平对战争、文明对野蛮的世纪判决,依然在敲响振聋发聩的历史警钟:唯有坚定捍卫历史公正、守护人类良知,才能让战争悲剧不再重演。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2014年12月13日是我国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公祭仪式上“国家公祭鼎”揭幕。国家公祭鼎鼎高1650mm,鼎上外口径1266mm,内口径1156mm,鼎耳高498mm,鼎足高915mm,底座为高450mm,长宽各2000mm的黑金沙石。铜质的鼎身和铜质的底座重2014公斤,石质的底座重1213公斤,象征2014年12月13日举行首次国家公祭。